本文作者:cysgjj

鹏 婚礼主题

cysgjj 03-29 27
鹏 婚礼主题摘要: 古代一些落后部落“父妻子继”的习俗难道不违背伦理吗?古代一些落后部落“父妻子继”的习俗难道不违背伦理吗?有听说过子妻父继习俗的没个例有,有很多,其中也不乏名人,比如理学宗师朱熹,传...
  1. 古代一些落后部落“父妻子继”的习俗难道不违背伦理吗?

古代一些落后部落“父妻子继”的习俗难道不违背***吗?

有听说过子妻父继习俗的没

个例有,有很多,其中也不乏名人,比如理学宗师朱熹,传说中他就喜欢自己儿媳妇。有次朋友到他家做客,闲聊中无意中发现墙上有艳词,想上前看清楚时,朱熹连忙跑过去用袖子擦掉,人家问他在干嘛,他说在扒灰。虽然擦的快,但老朱的不伦之恋也被人看出了端倪,后来不知怎么的传了出去,朱熹就成了老扒灰

但个例就是个例,称不上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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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会没有,原始社会也没这个习俗留下。就算是个例,也是偷偷摸摸的,深怕被别人知道,让人家鄙弃。女人担负繁衍重任,为什么就算部落社会,也没留下子妻父继习俗呢?

因为***道德,天然存在

既然存在***,那为什么部落里有父妻子继习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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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早期的匈奴,还是中期的鲜卑,又或者是近代大清的女真等等,这些游牧部落,都有父妻子继习俗。匈奴的冒顿干掉父亲,收拢了父亲妻妾;努尔哈赤还活着的时候,就早早的打算死后让儿子代善娶自己的老婆阿巴亥……

一直到皇太极掌权,才废除这种习俗

无论父妻子继,还是子妻父继,都违背***,不仅是违背东方***,也违背西方***,这一点,是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天然共性,不分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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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女人生娃天经地义

“***”是日制汉语,就是日本人在接受西方新事物的时候借用汉字创造或者翻译出的汉语新词汇,以及延伸了含义的汉语既有词汇。“父妻子继”的习俗主要流行于古代中国周边游牧民族,就是丈夫在去世以后,其妻妾改嫁给亡夫的叔、伯、儿子(亲生子除外)、侄、甥等婚俗形式。西方称为利未婚。

“父妻子继”按照古代中国人的***观可以看出是十分的不道德的。汉代时候的王昭君出塞和亲就在第一任丈夫去世后再嫁两次,这在当时中国人眼里看来可以说是违背***的。王昭君当时也无法接受,还致信当时的汉成帝,无奈为了和平,汉成帝只能劝解昭君入乡随俗。

那么这在中原王朝受到批判的制度,为什么会盛行于游牧民族,持续了近千年之久呢?而且在中原王朝中也不乏这种现象,但大多是拥有胡人血统的王朝,最出名的莫过于唐朝的李治跟武则天了。到了宋朝儒学的发展,朱熹等人的鼓吹,别说女人在丈夫死后嫁给自己的小叔子,就连改嫁都不可能

个人以为,这种现象盛行在游牧民族当中。可以说是给游牧民族带了无穷的生命力。

首先,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古人的平均寿命。汉代中国人的平均寿命是22岁,唐朝国人平均寿命27岁。欧洲更短,欧洲公元前人均寿命只有20岁。这还是中原已经拥有比较发达文明的数据。那生活条件更加恶劣的游牧民族寿命可能更短。所以他们不得不为了繁殖人口而寻找解决办法,那这种“父妻子继”的制度就十分适合他们。

其实,在古代的财产私有制情况下,男女不平等的状况下,女人也是古代男人的一种财产。女人一旦嫁出去,那么她就属于夫家,属于整个夫家家族的财产。丈夫死后,不能嫁给其他人,只能嫁给家族内的人。这也是古代游牧民族保护自己财产和劳动力的一种形式。游牧民族的长期存在,必然是因为这种“父妻子继”的模式保证了他们内部拥有不断地人力。

而对于在中原,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则是权贵保护自己财产的一种私心。作为权贵阶层,其妻妾通常比较漂亮,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因此即使中原地区已经严厉禁止此等婚俗,但依旧时有发生,而且大多出现在社会的上等阶级。这是最高统治集团腐朽糜烂生活的一种表现。此类婚俗虽然有悖***,也曾饱受非议,但并没有人敢反对最高统治者。


处于社会底层的贫困百姓来说,他们为了繁衍出下一代,不得不***取这种方式。不仅在游牧民族中有,而且在中原王朝中依旧存在这种情况。本来贫困人家嫁娶都比较困难,一旦夫家出现问题女方不得不再嫁。贫困人家便普遍存在娶寡嫂、弟媳等情况。

古代一些部落人很少,加上自然环境很恶劣,父妻子继是一个比较好的措施。很多人会想,他们难道不讲人伦吗?对于那些部落来说,活下去,让自己的部落延续下去才最重要。***制度是需要物质条件才能够实现的。因为古代的生活条件之差,是现在人想象不到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古代人的寿命是多少我国最早的寿命表是广东中山县李氏家族的寿命表。该家谱从1365年开始,到1914年结束,共计549年。根据家谱编写规则,十五岁以下没有结婚的人是不列入其中的。即使如此,整个家谱中有男性3748人,女性3752人,共计7500人。以100年为单位,分为五个时期,其中平均寿命最长的为女性39.7岁,最短的才32.9岁。也就是说这些人的平均寿命是不到四十岁的。

上面的李氏家族还是当地的望族,并且没有统计十五岁以下的人口。可想而知古代的人,寿命又多短。公元前,欧洲人的寿命只有20岁左右的寿命。汉代的平均寿命是22岁、唐代的平均寿命是27岁。可想而知,在古代,人口是一个多么重要的***。

这些部落大部分的人口数量都很少,特别是对于游牧民族来说,“父妻子继”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合理的制度。这个制度专业名字叫做收继婚。通常情况下,一个人的近亲对寡妇是有着支配权力的。在古代的匈奴、西羌、乌桓、鲜卑、突厥、契丹、蒙古等民族都是广泛存在这种收继制的。

在1910年,甘肃一些地方还依然实行这种制度。比如一个女性的丈夫去世了,她有几个孩子。***如这个女性改嫁了,那么他们这个家族不是要失去很多孩子吗?这种情况下,死者在去世四十九天的时候,婆婆就会劝她不要离家,和丈夫的弟弟结婚。***如丈夫的弟弟都有妻子了,那么就给丈夫的某个兄弟做妾。

不过所谓的父妻子继中的“妻”并不是指的是自己母亲,而是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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